其實身為溫血動物的人類,本來是不宜住在北歐的。每天出外都要包粽咁,在室內又要耗用大量能源製造暖氣,破壞大氣層,何苦呢?
不過咁,寒冷氣候下,生病的風險也好像較低。冷天不利細菌滋生,在香港,一時不慎凍親就好易傷風感冒,在北歐零下溫度下生活了兩周,全團人都有人病過。
這樣說又不等於北歐生活好過癮:
1.在北歐期間,每天外出都要穿著四層上衣,三層褲子。偏偏室內往往調較至20C或以上,於是出出入入就要不斷的脫衣穿衣脫衣穿衣,我便險些在一間餐廳的更衣間裹遺下昂貴相機.
2.在香港,我從來沒有穿過羽絨,在日本東北零度環境也不用穿,一生人唯一穿過就在去尼泊爾山區遠足時租用過。但這次卻要花錢買了一件羽絨,返香港後,一年恐怕都沒有十天需要用得上。
3.雪地是令人相當頭痛的東要,我們在幾呎厚的積雪上等待極光出現,即使穿上很厚的爬山鞋,站了半小時後便覺得腳底凍麻了。街道上不時遇上冰面,好幾位團友都跣倒,人人都要步步為營。
這樣說又不等於沒有冬天的仰光比較討人歡喜:
1.蒼蠅活動能力是與溫度成正比的,我們在仰光每次出外用餐,即使是五星級酒店,總會遇上這些討厭的朋友與我們爭食。
2.我平時在香港,無論多忙,下午時分定必要嘆一杯熱咖啡或茶,在仰光,11月已是最怡人的季節了,也無法讓人可以舒適的喝一杯熱飲,所以我都要改變習慣,喝凍咖啡好了。
3.艷陽下,實在沒法在戶外持續行走或站立超過10分鐘,這種環境大大降低了我的工作能力、效率與意志。還好,我們包了私家車和長機,否則,我懷疑我是會自我了斷殉職告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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